章程

 (名 称)
第1条 本会名称是冈山大学国际校友会(Okayama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Alumni Association)为冈山大学认定组织。

 (目 的)
第2条 本会旨在促进会员之间的关系与信息交换,为本会及冈山大学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
 (工 作 内 容)
第3条 本会为了达成目的会进行以下工作。
 一 会员间的相互交流,作为信息交换的平台进行工作
 二 发行会员名册及年度新闻简讯等相关的工作
 三 会员福利相关工作
 四 冈山大学、与国际校友会发展的相关工作
 五 其他本会认定必要的工作

 (年度工作)
第4条 本会的年度工作和年度清算为每年的4月1日起至下一年的3月31日的时间。

 (会 员)
第5条 本会会员资格如下。
 一 冈山大学外国留学生毕业生・结业生(包括在校学生)
 二 在海外居住的冈山大学外国留学生毕业生・结业生
 三 拥有冈山大学学籍的外国留学生
 四 在海外居住的冈山大学职员以及前职员
 五 持有外国国籍的冈山大学的职员及职员(包括入籍人员)
 六 冈山大学的职员中支持本会活动的人
 七 其他会长特别认可的人(仅限于该会长在任期间。)

 (董 事)
第6条 本会董事设置如下。
 一 会长  1名
 二 副会长 2名
 三 总务干事  1名
 四 会计干事  1名
 五 宣传干事  1名

 (选 任 董 事)
第7条 董事从会员中,经大会选出。但选出董事时,从1个国家最多只能选2名。
 一 海外支部长 2名
 二 国内会员 1名
 三 冈山大学校内教员 2名
 四 冈山大学全球人才培养院院长
2 会长或副会长中的1名为前项第1位的董事。
3 副会长中有一名是前项第四号的董事。

(董事任期)
第8条 董事任期为二年,可以连任一次。但是,顾问认为有必要时可超过该期限。

(董事职务)
第9条 董事的职务如下。
 一 会长代表本会,统揽工作。
 二 副会长辅佐会长,全球人才培养院院长作为副会长,需要在会长不在的时候代理执行会长任务。
 三 总务干事负责本会的总务工作。
 四 会计干事负责本会收支的会计工作。
 五 宣传干事负责进行进行本会的宣传工作。
 
(顾 问) 
第10条 本会设顾问,由冈山大学校长担任。
2 顾问就会务的重要事项提出建议。
3 顾问可以出席总会和董事会。

(工作及清算审计)
第11条 本会设2名监事,由董事会推荐,并在总会上选出。但监事中有一名是海外支部会员,监事不能兼任董事。
2 监事的任期为2年,不妨碍连任。但是不能超过就任时会长的任期。
3 监事进行本会的工作及会计的监察工作。
4 监事可以出席总会及董事会。

(会议)
第12条 本会的会议为总会和董事会。

(总会)
第13条 总会每年招募一次会长,会长为议长。
2 总会审议以下事项。
 一 董事及监事的选任事项
 二 工作报告及收支结算
 三 工作计划及收支计划
 四 会则的修改相关事项
 五 其他、会长判断应在大会上审议的事项。

(董事会)
第14条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。
2 董事会会长根据需要召集,会长为议长。
3 董事会审议以下事项。
 一 总会要审议的事项
 二 下届董事及监事的推荐
 三 其他与执行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
4 董事会为了运营顺利,可以设置专门委员会。

(支部)
第15条 为了达成本会的目的,可经董事会批准,在国内外设立支部。
2 支部由该地区的5名以上会员组织。
3 支部的活动可以基于本会进行。

(通信基地)
第16条 为达到本会的目的,可经董事会批准,在国内外设立通信基地。
2 通信基地由该地区的1名以上会员组成。
3 通信基地主要与本会进行联络活动。

(会计)
第17条 本会的运营以会费及捐款等收入来进行。
2 会费将根据另行规定进行征收。

(事务所)
第18条 本会的事务所设在冈山大学国际部。

(其他)
第19条 除本会章程规定外,本会运营所需的事项可以由会长咨询董事会决定。
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3年10月23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4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4年7月21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5年10月19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6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8年10月22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平成29年10月21日开始实施。
 附 則
 1 本会则从令和元年10月25日开始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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